【导语】:连云港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材料是什么呢?连云港本地宝为您提供详细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办理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用途:
1.办理市外迁户的已怀孕或生育的人员(随迁入户除外)
2.办理随迁入户、子女出生入户人员
3.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
4.办理购买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人员
5.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证明,少儿医保人员
6.办理公务员招考人员
7.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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