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连云港2022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详见本文。
据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云港市财政局2021年12月29日发布消息。
答: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2022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2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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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450元,以此确定的月缴存额上限为5628元(单位、个人各为2814元);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4260元,以此确定的月缴存额下限为426元(单位、个人各为213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上限的按上限确定,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确定,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据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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