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以50元罚款。
上牌规定
凡是符合新国标、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携带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资料,到电动自行车上牌点校验车辆,免费申领新号牌。
处罚标准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以50元罚款。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或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车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收缴号牌。
推荐阅读:2021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推荐阅读:连云港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地点汇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连云港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可获:连云港市各区县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上牌指南(地点+材料+电话+工作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