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缴存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供外地公积金账号到本市公积金各分中心申请办理。(全市通办)
申请公积金从外市转入到本市
申请条件:
1.职工在连云港市的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
2.职工在外地的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满足外地中心的其他相关条件。
窗口办理流程:缴存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供外地公积金账号到本市公积金各分中心申请办理。(全市通办)
线上办理:
1.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转移接续”申请业务;
2.从““江苏政务服务”网或“我的连云港”APP、“连云港住房公积金”微信号进入个人业务网厅,办理“公积金-异地转入申请”业务。
申请公积金从本市转入到外市
申请条件:
1.职工在本市的账户封存半年以上;
2.职工在本市的公积金账户未冻结、在本市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3.职工在外市的账户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窗口办理流程:缴存职工向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转移接续”申请业务。
办理时间:
1.窗口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夏季:8:30-12:00,14:00-17:00)。
2.在线办理时间:8:30-16:4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连云港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连云港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包括:公积金政策 | 贷款额度调整 | 公积金提取 | 缴存登记 | 信息变更 | 账户转移 | 短信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