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因学致困的,受助家庭子女已毕业;因病致困的,受助家庭病人已治愈或已死亡;以及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等情况的困难职工应该退档。
1、困难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退档:
(1)因学致困的,受助家庭子女已毕业;
(2)因病致困的,受助家庭病人已治愈或已死亡;
(3)家庭人均收入提高,生活状况改善,超出困难职工认定标准的;
(4)申请人已经死亡的;
(5)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6)其他不符合建档要求的。
2、退档流程
(1)申请。在困难职工申报及审核过程中,当困难职工本人符合脱贫清理情形时,由困难职工本人向单位工会或街道(社区)工会提交《困难职工退档申请》,本人不愿意书面申请退档的,由所在单位工会或街道(社区)工会书面提出退档申请。
(2)告知。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或街道(社区)工会接到《困难职工退档申请》后,向退档困难职工递交《困难职工退档告知书》,困难职工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字,正式脱贫。
(3)退档。对脱困职工,单位工会或街道(社区)工会收回其《特困职工证》,填写《困难职工脱困情况表》,并及时报送市总工会备案、注销。
(4)回访。对刚刚脱离困境的职工家庭,基层工会工作人员要继续关注其家庭生活动态,开展入户回访,有书面回访记录。
》》》推荐阅读:连云港市2023年度困难职工申报对象+申报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连云港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困难职工】可获:连云港市困难职工申报指南(条件、材料、程序)及材料下载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