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连云港市2023新春惠民零售消费券分批次发放,不同批次使用有效期不同,具体本文为您介绍。
连云港市零售消费券:330万元,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零售企业购物,可凭券享受“满100减40、满200减80、满400减150”等优惠。
使用时间
第一轮发放:2023年1月14日上午10点发券,发放零售类消费券330万元,使用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前;
第二轮发放:2023年2月5日上午10点发券,发放金额为第一轮未完成核券的金额,使用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前。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用券流程
单次消费,仅可使用1张消费券,可与商户其他优惠叠加使用。消费券须本人到店使用,不支持远程下单核券。消费者打开建行生活APP,点击优惠券,点击【去使用】,查看优惠券适用门店,点击目标门店,点击【买单】,买单有以下方式:
A.主动买单:输入订单金额→选择数字人民币付款→选择消费券→完成支付。
B.付款码买单:输入付款密码→选择数字人民币→出示付款码→扫码核销→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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