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我要查询 : 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保险缴费

领取标准

自2017年7月起:

1.市区失业保险金的最高标准1720元/月;

2.最低标准803元/月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连云港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连云港各县市社会保障部门

连云港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